第一次販賣文字,用文字換取金錢,是2000年的事。那是一次偶然的機會,朋友問我有沒有興趣寫東西,在此以前,其實從沒曾公開發表半篇文章。
那是一堆關於愛情的文字,大概3000字吧!那時候,正在深愛著一個男人,一個在我生命中佔有重要位置,雖已過去,卻是成就今天的我不可缺少的一個男人。那時候,愛得很深,字裡行間充滿著對他的愛,與及與他長相廝首的憧憬。那時候,愛情沒有傷人的份子,愛得單純,愛得有活力。
販賣文字的人,往往都是愛出賣的人。出賣自己,出賣別人。從自己身上,從別人身上,滿載數之不盡的故事,每個小片段,每個小枝節都可以成就一篇文章。
第一次販賣文字,第一次出賣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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